臺中市清水區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 | 便民服務 | 為民服務 一、身心障礙手冊核、換、補發 應備證件: 1.初次鑑定:相片三張、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印章,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非法定代理人代辦應再檢附委託授權書) 2.重新鑑定:相片二張、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印章,代理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