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條文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本規則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分類如下: 一、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注意事項 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 ...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指定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辦法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注意 ...
勞工安全衛生法 及其施行細則 - 朝陽科技大學 一、應 表示「一定要遵行,不遵行就是違法,要受法律制 裁」的意思;係具有強制性的字眼。例:「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五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 作人員,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認定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認定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外之下列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由雇主分別自受僱於該事業中之具備下列資格者中選任之: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勞工健康檢查 勞工健康檢查 法令依據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實施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 ...
法規條文 - 行政院勞動部 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勞工安全衛生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七條所稱工資,係指 ...
課程名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與管理規章製訂』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與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規章-----5 叁: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架構 -----6 肆: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製作 -----9 伍: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規章 ...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注意事項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十七、十八條. 行政院勞委會. 南區勞動檢查所. 雇主對承攬人之危害告知義務. 何謂『僱傭』?『承攬』? 民法規定:. 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 ...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檢查注意事項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 ... (二)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六條規定承攬人亦應負雇主責任,並未規定原事業單位可免負雇主責任。原事業單位及承攬 ...
廢:勞工安全衛生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3年7月9日 - 前二項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管理及自動檢查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