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並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勞工保險條例(100.4.27母法及細98.2.26則) 100.4.27第七十二條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 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行政院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勞工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自四十七年 七月二十一日制定公布,歷經十五次 ...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草案總覽)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2-04-25 資料來源:法制3科. 相關檔案. 總 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 總說明及 ...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 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 ...
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 - 勞動部 立法院於今(16)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生育給付由1個月提高為2個 月。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發佈 ...
勞工保險條例 - 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61號令修正公布第29條 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勞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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