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20條 - 臺灣大學圖書館*公開取用電子書 ... ,以免誤植。當然,如果新雇主認為留用勞工之原勞動與經濟條件不合理,仍然得循一般變更勞動契約 內容之方式為之,並非完全沒有置喙之餘地,只是必須澄清,並非事業單位的轉讓就賦予雇主單方的變更權限,而是原勞動契約內容之權利義務的 ...
【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工時與薪資變更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你好: 一、 這部分已經對於勞工勞動權益有重大不利益變更,依照主管機關見解,必須要取得勞工同意方得為之。 ... 的部分改照勞基法,是否可更改?3.以上是否須開立勞資會議或公司與員工自行協商重新簽立勞動契約即可?謝謝! ...
勞動契約法 法定代理人允許未成年人為他人勞動時,其未成年人關於該種勞動契約之成立、變更、消滅及其履行,視為有行為能力。 第4 條(勞動契約之條件) 勞動契約之條件,依當事人雙方之合意定之。但違反法令團體協約或服務規則,於勞方有不利者,其不利 ...
請教各位變更勞動契約 - Yahoo!奇摩知識+ 即然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那勞動契約內容之變更 時也需要勞資雙方的商議同意才行。但,問題是公司如果有工會,工會即能代表您去與公司作決議。參照行政院勞委會台勞動字第九六三九號函相關函釋 ...
:: 檢視版面 - 勞動契約解釋 - 歡迎來到104台灣勞資網 按內政部七十四年九月六日(七十四)台內勞字第三三九一三九號函釋「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如勞工不願接受調動,雇主應否發給資遣 ...
雇主未經勞工同意得否片面調整勞工之工作時段?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 時間已有具體規定時,雇主的指示權就應該受到限制,於此情形下,工作時段的調整就是勞動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過勞資雙方當事人的同意,而不得由雇主基於指示權單方面予以變更。除非其變更具必要性及合理性,始得拘束不同意變更之勞工。
工會要求任何涉及勞動契約變更,應獲得員工同意,並與工會協商! |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 針對新竹商銀日前頒布員工手冊,以及通知員工有關融合職等與職稱變更等事項,已涉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及第七款「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相關勞動契約變更,工會於5 ...
雇主片面變更薪資結構,勞工可否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出處:中華人事 ... 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薪資結構是勞動條件之一環,除涉及激勵及招募等管理功能 外,更與雇主僱用勞工所應承擔之勞動成本有關,又工資為勞工提供勞務之對價, ...
【簡文成專欄】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應遵循那些程序及原則? - 中華人事 ... 依此,關於勞工的工作場所及應該從事之工作亦為勞動契約內容之一部分,而調職係 對勞工工作場所與工作內容之變更,即對勞動契約要素有所更易。在勞工與雇主 ...
僱主須注意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一、 前言經營企業,如適用《勞動基準法》時,一定要注意「勞動契約」,該契約的訂立、 變更及終止均涉及法律,瞭解並遵守,才能避免爭議。 又除「勞動契約」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