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100.4.27母法及細98.2.26則) 100.4.27第七十二條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 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
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賠償 ... 投保單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時,勞工之請求權基礎為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該條文規定:「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 ...
規定及罰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2011年6月7日 - 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72條規定處罰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同條例 ...
勞工保險條例 - 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 僱用鞬工達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前項行業別災韐費率採實績費率,按 其前三年職業災韐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韐保險費總額之比率,由保險 人依下列規定,每年計算調整之: 一、 超過百分之八十者,每增加百分之十,加收其適用行業之職業 ...
::法律-華誠聯合律師事務所、大法網 :: 目前實務見解認為:依勞保條例第6 條、第10條第1項等規定,勞工保險係屬強制險,勞方固然書立切結書,表明放棄對於雇主為其投保勞健保之權益,惟雇主依勞保條例6條、第10條第1 項之規定,仍有為勞方投保勞工保險之義務,否則即違背強制規定 ...
勞保條例第20條 勞保條例第20條 保全公司王大民肝疾死亡,受益人申請勞保死亡給付,勞保局以王君已退保不予核付,經爭議後認肝病非突發,應查明是否「保險效力期間」致病,重為處分。一、事實狀況:安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險人王大民從六十八年三月起在不同 ...
top - http://www.hamber.net 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內容 條文 現行法規 修改後法規 第 15 條 依勞工不同身分類別,分由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負擔比率不等的補助款 保險費政府補助款改由中央全額負擔 第 72 條 雇主未依法替員工加保、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都將處 2 個罰鍰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第七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後,其投保單位僱用 ... 被保險人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九日以後退職者,且於本條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
八、老闆未代勞工投保勞保,勞工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天秤座 法律網》-法律急急報專題 八、老闆未代勞工投保勞保,勞工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答: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緩。
最佳方案的提供者: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勞工保險係屬強制險,故雇主不得因勞工表明放棄 ...- yam天空部落 自屬無據。至被上訴人未替上訴人投保勞工保險,依勞保條例第72條第1 項之規定,亦僅須依該條例所規定之項目賠償,並不及於上開請求項目,是被上訴人未予投保行為,縱屬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上訴人所受損害仍僅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