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太多:改名一生限2次「很落伍」 | 蘋果日報 【張欽╱台北報導】按我國《姓名條例》規定,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申請改名以兩次為限,而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要等到成年才能申請。有民眾質疑,民主社會不是講求自主權,難道民眾沒有改名字的
[問題]現在制服繡學號名字的費用範圍?? - CPLife板- Disp BBS 因為我昨天幫我姪子拿衣服去繡名字那間店在高雄,沒有價目表,一件制服繡名字"三個字",規定要用藍色的來繡我犯了個大錯..我在繡之前沒有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