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十八、學校得視實際需要在教師編制員額數百分之五內,依下列規定改聘 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進用其他輔助教學工作之臨 時人員協助教學: (一)學校所控留之專任人員經費,應全數用於上開改聘或進用之人 員。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教育部-法規內容(外部版) 法規名稱:,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86 年06 月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3 年08 月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79698B號令.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 條、第十三條修正總說明. 現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係於九. 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為符應各縣市辦理兼任、代課及代理教.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四條 現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 九十三年八月五日 修正發布,為紓緩國民中小學師資人數培育過多及偏. 遠地區進用中小學兼任代課 ...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1、本要點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2、本要點所 稱高級中等學校,不包括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設立或核准立案者。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 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 兼任教師:係指以部份時間擔任學校 ...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 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