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2月5日 ... 第3條(申報時間).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定期申報一次。 同一申報年度已辦理就(到)職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