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名稱:現行公務人員之權利 一、權利: 類別 說明 適用法規 應考試權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且無本法規定不得應考之情事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公務人員考試法
法規資訊-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修正時間:, 102.3.12. 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20002092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200020921 ...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各機關為提昇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應視機關特性、業務性質 及發展目標等,採行激勵措施。 前項激勵實施方式及具體作法規定,由銓敘部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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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農委會)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揚本會及所屬機關模範公務人員,特依考試院訂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本會及所屬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聘任、聘用及依原雇員管理 ...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4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說 明 第一條 公務人員之考 績,依本法行之。 第一條 公務人員之考 績,依本法行之。 本條未修正。 第二條 公務人員之考 績,應綜覈名實、公正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 - 銓敘部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考試院於七十九年八月十五日以(七九)考台秘議 ...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考試院考台組貳二字第O九六OOO四三八四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 第一條為提昇公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