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72987號令制定公布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自治條例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制定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 ...
嘉義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 臺灣省建築師公會 嘉義市建造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審查原則 回目錄 word檔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 九0府工建字第一0三九八二號 一、本原則依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二、番查對象: (一)建築 物高度超過五十公尺者。
新竹縣政府-最新訊息內容(外部版) 一、工程造價 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 二、建築物之建築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且簷高在三‧五公尺以下者,或依 ...
臺南市政府-最新訊息內容(外部版)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公布機關: 臺南市政府 公布日期: 101.06.11 公布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468920A號 令 異動性質: 制訂 施行日期: 法規類號: 主 旨: 制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6日 立法沿革: ...
從美國災害復建快速評估機制之運作探討台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相關機制未來改善策略之研究 一般而言,合約的形式主要分為制式合約、固定價格合約、不定期未定量合約(開口合約 )和成本加價合約四類。(1)制式合約(Sample Contract) 該合約適合以下類型任務:設備租賃、基地處置、劃定、管理、單位價格、文字合約、基地清理以及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 ... 第四條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不得妨礙既成巷路之通行,鄰近之土地使用分區及 其他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建築事項,並 ...
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 第三條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須符合毗連土地使用分區之臨時建築使用細目 。毗連. 二種以上土地使用分區時,其 ...
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 ... - 臺北市議會 第一條本自治條例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 使用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桃園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細目、建蔽率、最大 ... 一、本基準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桃園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