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管理使用 - 馬克不動產 公共設施用地主要目的在增進市民活動之便利及確保良好的都市生活環境。 ... 地價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為建築使用者,除了自用住宅用地依照2/1000計徵地價稅外,其他統按6/1000計徵地價稅,比起一般用地基本稅率10/1000,最高累進稅率55/1000 ...
財經檢定 實戰祕笈:公共設施保留地 - 全民財經檢定 在看這則新聞時,首先應瞭解什麼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既然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為何又要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後,對於政府及民眾又會帶來什麼影響?在都市計畫中,政府會考量人口、土地使用、交通等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保留部分土地做為未來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公共設施保留地 - 新聞搜尋結果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第一條 本辦法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共設施保留地)除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擬有開闢計畫及經費預算,並經核定發布實施者外,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本辦法自行或提供他人申請作臨時 ...
繼承公共設施用地須繳遺產稅,公用或政府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才可免徵稅 - 聯晟法網 專業法律諮詢網站,擁有多位駐站律師為您做完善法律保障! ... *繼承公共設施用地須課遺產稅 「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共設施用地」雖然只有幾字之差,但是在「是否免徵遺產、贈與稅」上卻可能有不同情形。
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共設施用地之區別 - 財政部 2006年7月14日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所稱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共設施用地」並不相同。
命土悲歌: 莫讓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成為都市夢魘 2013年4月13日 - 問題來了,為何2.5萬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歷來未回歸各都市計畫區的發展 .... 說穿了,目前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解編,純粹只有政治算計,沒有基於 ...
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途徑 上可輕濟有效使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少保留地之留設面積。 2可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 投贅使用效盎' 鼓勵私人投資或合作興建。 依據內政部擬訂之「都市計晝公共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