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現金給付請領 死者如同時為多位公保被保險人眷屬時,得任擇一人報請喪葬津貼(但分別參加公保 、私校保險者不在此限),不必切結。但先領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還原領款項,改由他人請領。父母或配偶3個月,子女滿12歲未滿25歲者2個月、已為出生登記未滿12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