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1996內政服務熱線 一、外國人具備下列要件,得向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 1.在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外籍配偶3年)以上。 2.年滿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