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 如利害關係人 範圍過廣,將相對限縮信託財產管理運用之標的,有礙信託事務之 處理。原條文第四款係參考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其利害關 係人之定義 ,相較於業務性質類似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 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三項、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