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建築物有連跨複數樓層,無法逐層區劃分隔之垂直空間,且未以具有一小時以上之牆壁、樓板及防火門窗等防火構造及設備區劃分隔者,應視為同一使用單元檢討。 同一使用單元內之各種使用類組應以該使用單元之全部樓地板面積為檢討範圍。
臺北市網際網路使照存根查詢系統-圖檔查詢畫面 請填入執照年度-執照字號-執照類別,例如"094","0001","使用執照(36年以後)" 輸入驗證碼: (請輸入左邊4碼數字) 請輸入圖形內顯示的驗證碼:為預防針對本系統進行大量查詢之投機行為,影響系統服務品質;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輸入驗證碼。
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 業務資訊 2014年1月29日 ... (3), 使用執照審查表. (4), 使用執照初驗紀錄表. (5), 使用執照申請書5份http://cpabm. cpami.gov.tw/build/build/build-news.jsp. (6), 建築物、雜項工作 ...
基隆市消防局-中文版型-使用執照-使用執照 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現場勘查 使用執照變更用途消防安全設備現場勘查 (一) 建築物竣工照片及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 (影本;無者免附)。 (二)建築物新建者,應檢附門牌證明(影本)。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完工照片、檢驗合格證書、審核
建築物用途變更標準作業程序 建築物用途變更標準作業程序 【(民)商使管02】 壹、目的: 為制定建築物非經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不得變更原核准用途時,應按其使用強度及危險指標分類分組,確定後依循之作業方式。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台北縣、台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符合附表所定要件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前項情形, 變更後之使用類組屬D-1、D-2之里民活動 ...
使用建築物者不得擅自變更使用!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使用建築物者於使用建築物時,首須注意「使用執照」上所載的用途。而所謂「使用 執照」,係指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 ...
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程序 - 高雄市牙醫師公會 1999年2月28日 ...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定義. 建築法第5條規定:. 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 工作、營業、居住、遊覽、. 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1.
變更使用執照審查表。.doc(另開視窗) 1. 依建築法第74條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具申請書,並檢附原領使用執照或謄本 及變更用途說明書,變更供公眾使用者, ...
建築物用途變更標準作業程序 為制定建築物非經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不得變更原核准用途時,應按其使用強度及 ... 作業流程. 權責單位. /人員. 步驟說明. 作業. 期限. 掛號申請. 收件及掛號. 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