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八月十六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二八三六一三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內政部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八一一四一五號令修正發布
名 稱: 人民團體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 第 8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 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發起人須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且無左列情事為限 ...
人民團體法 - 內政部 人民團體法. 中華民國31年2月10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0 條. 中華民國78 ... 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總統(82) 華總(一) 義字第7112號修正公布令增訂第50-1 條 條文 ... 第 一 條 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依本法之規定;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適用其.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5)使用新舊條文﹝自動比對﹞功能時,若第一次無法啟動,請再執行一次或按﹝重新 整理﹞ ... 3‧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79)台內社字第811415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56條 ... 本辦法依人民團體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內政部台內社字第81141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6 條. 中華民國81 年7 月30 日 ... 內政 部內授中社字第0970703100 號令修正發布第3、8、49、50 條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 依人民團體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人民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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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2 條本辦法所稱人民團體之選舉或罷免,係指依法設立之各級人民團. 體選舉或 罷免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或會員. 代表而言。 前項會員代表,係 指 ...
參參、、、社會團體會議社會團體會議、、選選 舉紀錄、移交範本、移交範本 72 社會團體各項會議、、、、選舉選舉((((改選改選)))紀錄造報及辦理移交範本)紀錄造報及辦理移交範本 一、各項會議、會員代表暨理監選舉(改選)紀錄陳報: 人民團體各項會議、及選舉(選票格式如附件23之1及2)或罷免,在閉會
理監事選舉說明圖 ﹙2﹚ 依人民團體法第十七條規定理監事之人數與比例:. 理事:名額不得逾15人, ... 注意:理事長之選舉非由常務理事互選,此為易錯誤之處,請留意。 ﹙3﹚ 、選舉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