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是銀行法所稱「同一關係人」之範圍? (1)配偶 (2)三親等以內之姻親 (3)二親等以內之血親 (4)配偶 ... 這裡是一個便利、免費、公開的學習社群網站,提供有關考試的測驗、書籍、課程。 ... 討論(大家一起來解題…):
關係人交易 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具有下形情形之一者,稱為本會利害關係人 1.理事、監事、總幹事及各部門員工。 2.理事、監事、總幹事、信用部主任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親等的區分 - Yahoo!奇摩知識+ ,自己與妻之兄弟之妻亦為二親等 旁系姻親。 惟為充分尊重學術自由,俾期延攬學驗俱豐師資至本校服務,如擬延聘之教師專 ... 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而在八親等以內 ...
現行條文 - 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 最新訊息 銀行法 (78.07.17修正) 第 33- 1 條 前二條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左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二、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
現行條文 銀行法 (74.05.20修正) 第 33- 1 條 前二條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左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 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二 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 一、 保險業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 二、 保險業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 三、 保險業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單獨或合計持有超過 ...
買賣二親等 至於如何判斷是否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由於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 姻親,因此該局特別舉例說明符合二親等 ...
MOF -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否課徵贈與稅? - 財政部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 之 ... 至於如何判斷買賣雙方是否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該局指出,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註:夫妻之關係 ...
MOF - 二親等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所指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係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趙先生與兄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