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21/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第22/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 ...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 第十七條之一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項所定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係依退休人員最後在職或撫卹人員死亡時,所適用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及警察人員俸表 ...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0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2月5日 【法規沿革】 1‧ ...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關務人員之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2條(關務人員之定義)本條例所稱關務人員,指依本條例任用,執行關務任務之人員。 第3條(官 ...
現行主計人員任用法規與銓審業務相關問題之研究 - 銓敘部 附錄2︰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56 .... 資格. 四、 重新界定會計員、統計員及主計員之任用資格. 五、明定各級佐理人員之 ..... 主計條例第11 條至第15 條,茲依上開規定歸納主辦人員之.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1月13日 - 一、曾任主計官,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 第15條(主辦主計職務列等之任用 標準).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第十五條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應. 就具有下列 ...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各級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 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 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第十五條. 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應就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任用之: ...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三章主計人員之任用 - mywoo 第14條, 中央主計機關之主計官,應就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任用之: 一、曾任主計 ... 第15條, 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應就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任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