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0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2月5日 【法規沿革】 1‧ ...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行政院 第一條各級主計機構、. 人員設置、管理,依本. 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 規定者適用 其他有關法. 律之規定。 依一般法規體例, ...
現行主計人員任用法規與銓審業務相關問題之研究 - 銓敘部 附錄2︰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56 .... 資格. 四、 重新界定會計員、統計員及主計員之任用資格. 五、明定各級佐理人員之 ..... 主計條例第11 條至第15 條,茲依上開規定歸納主辦人員之.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1月13日 - 一、曾任主計官,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 第15條(主辦主計職務列等之任用 標準).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第十五條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應. 就具有下列 ...
第三章 主計制度探討 第一節 我國主計制度 (五) 現制(民國五十九年迄今) 民國五十九年後因政府職能擴張,主計業務日見增繁,是以大幅 度修訂主計法規,民國六十年公佈預算法,六十一年公佈會計法、決 算法統計法。七十二年頒行「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八十五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特殊性質職務人員之任用,除應具有前項資格外,如法律另有其他特別遴用規定者,並應從其規定。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植根法律網 本細則依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各該機構組織法規所定,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相同職務之職務列等予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