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總統 - 中山大學西灣WEB-BBS - 國立中山大學 第45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第46條總統、副總統之 ... 第49條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