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 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全體銀行對辦理有價證券融資業務之證券商,其融資總餘額超過該證券 商淨值三.五倍者,銀行不得對其辦理資金融通。 證券商向個別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