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有關銀行業逾期放款之 ...-台灣法律網 修正「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有關銀行業逾期放款之定義、銀行業授信資產之分類及依分類規定提列備抵呆帳之標準 文 / 站務32 【台灣法律網 ...
台財融字第84700181 號函金融機構辦理國內信用狀融資應 ... - 金融法規 主旨:鑒於金融機構辦理國內信用狀融資業務日趨普遍,為避免企業僅憑統一發票而未具實質交易行為即取得資金融通,金融機構國內信用狀融資業務應注意核實匡計 ...
報關小常識 » 陞豐集團 海全報關有限公司 ... ,會從原進口的時間起算六個月後,主動核算退押款金額. (因為海關考量進口商之需求,進口商有可能因公司業務,而將貨品逐步退還出口商的情況,故海關 ...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CENT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 存款保險,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設立中央存款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承保;其資本總額,由行政院定之 ...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指以下列中華民國境內之存款為標的之保險: 一、支票存款。 二、活期存款。 三、定期存款。 四 ...
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外匯通函彙編 釋示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指定辦理外匯銀行(DBU)及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辦理外幣授信業務徵提擔保品之規定所提相關疑義
銀行法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
銀行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 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 ...
12 1 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 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 第1 項 。銀行 ... 4 之連帶保證人始足當之。倘兼具物上保證人身分,而提 供其特定財產為借款人擔保之標的,並經銀行向法院取 得該擔保物之執行名義,因對物之執行名義,乃以擔保 物為限負其清償責任,債權人本可藉擔保物之責任,以
一、本規範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credit derivatives):係指當事人 ... 符合規定(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所研擬內部作業規範應報經總行或區域中 心核准)。 2、銀行應依據信用風險預估之潛在損失額度部分,徵提十足擔保,並比照 利害關係人授信,列入授信額度控管;擔保品條件應配合交易契約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