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銀行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09 日 第 一 章 通則 條 項 目 銀行法條文內容 1 為健全銀行業務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適應產業發展,並使銀行信用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 2 本法稱銀行,謂依本法組織登記,經營銀行業務之 ...
銀行對利害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之規定 一、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 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者,係指 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 ...
同類授信對象 銀行法中對於銀行辦理利害關係人授信業務之限制(彙總):. 對所有銀行適用之 部分:. 對銀行利害關係人無擔保授信之限制:為合理規範銀行之關係人. 交易,防範 ...
銀行對利害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 ... 一、銀行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者,係指銀行對其持 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 ...
壹、銀行法 本法稱無擔保授信,謂無前條各款擔保之授信。 第十四條. 本法稱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謂銀行依據借款人 ...
一、銀行法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下列之一為擔保者: ... 職員有利害關係者, 為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 ...
50 2 2B - ─亞太金融證照補習班‧余老師金融證照考照中心─(證券分析師CSIA.期貨分析師CFTA.普業.高業.投信投顧 ... 25.為加強信託業的自律功能,信託業須加入下列何種公會始得營業? (1)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2)銀行商業同業公會 (3)期貨商業同業公會 (4)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26.信託業之組織,除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外,以下列何者為限?
銀行法第3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前二條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左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 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二親等 ...
銀行法第25、32、33、33-1、74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超過銀行已發行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 ...
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 - 判解函釋查詢結果 說明:一、依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銀行對利害關係 人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保授信時應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