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 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 二、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達不適服役標準。 --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 自動比對 內 容 第5條(禁役 ...
兵役法施行法 其合於替代役體位者,轉服替代役;合於免役規定者,予以免役。 兵役法 ... 依前三項規定申請出境,其出境准許與限制事由及延期條件 審核程序,由內政部擬訂處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基於國防軍事需要,行政院得 ...
人資法規目錄 - TTQS訓練品質系統實施計畫-首頁 ... 委員會於八十一年八月八日台八十一勞保二字第二四七四五號函在卷可證。是本件原告雖有農保 ... 醫療費用收據、診斷証明書為證,據該診斷証明書,其母係雙眼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及雙眼白內障 ...
目前實施退撫新制,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人員,計有公務人員、 第四章購買年資. 壹.申請暨補繳費用程序. 機關學校如有新進人員,應送「參加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人員購買年資權益通知 ...
「補繳退撫基金年資」(原稱:購買年資) 於轉任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補繳者,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等級對照公務 ... 參加退撫基金人員,各身分別退撫新制實施日期為何?
C.C.S. 人事服務平台 - 教師敘薪相關問題1~10 A3、兵役年資如為85年2月1日後服役,自得購買成為退休年資(敘薪職前年資稱為採計不稱為購買)。故兵役年資如為少尉,得依中小學教師採計預備軍官年資,於本薪二三 元以下範圍內滿一年採計提敘一級,但如為義務役士官或士兵則不得採計提敘。
考試名稱:公務人員委任升等考試 第一條 本法依公務人員 考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制定之。 本法未規定事項,準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公務人員升官 ...
一、 未依前項規定取得任用資格 之職員及稀少性科技人員,其成績考核準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 各級補習學校及特殊性質學校校長、教師之遴用資格及程式,準用本條例同級同類學校校長、教師之規定 ...
法條《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天秤座法律網-個人、家庭到企業的法律守護站 ... 首頁 > 六法查詢 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15 日 附件於頁尾,請自行下載 第 1 條 本辦法依職業訓練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C.C.S. 人事服務平台 - 本站消息 A31、經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同意其前往進修者,得准予留職停薪,其期間為一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時間最長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