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 - 雇主資遣通報 一、宗旨: 為關懷和照顧被資遣及關廠歇業失業勞工,維持社會的穩定請雇主必須依法做資遣通報。 二、法源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 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 ,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 資遣通報 提供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發佈的新聞訊息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資遣通報 ... 地址:10367 臺北市承德路3段287之1號 電話:(02)2597-2222 各課室電話 、 臺北市民 ...
good job-新北市人力網-www.goodjob.nat.gov.tw 提供廠商申請資遣通報線上使用功能,輸入該公司的基本資料,待審核通過後,即可使用線上資遣通報系統。 郵寄文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 收件人:新北市政府 就業服務中心 (申請線上資遣功能)
資遣費試算表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資遣費 試算系統 壹、法律依據與定義: 一、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舊制)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
資遣費試算表 資遣費 ,依所填受僱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日、轉換新制之日、平均工資等結果估算 ... 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年資之退休金試算表 (2) 歷次擴大適用公告 ...
資遣費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動條件之資遣規範 ... 平均工資應以發生事實當日前六個月工資總額計算之 8 資遣費計算方式 9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終止勞動契約強制退休時,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應按該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給付資遣費
資遣費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平均工資應以發生事實當日前六個月工資總額計算之 8 資遣費計算方式 9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終止勞動契約強制退休時,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應按該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給付資遣費
勞基法資遣程序之操作注意事項 (以聘期自97.1.1至97.12.31止為例) 9801台科大人事室製 一、發預告通知書 請單位主管勾選適用條件後陳核。 預告通知書正本交當事人並簽收(由主管轉遞較佳),並附資遣通報表(可列印線上傳送格式)請當事人填寫。
資遣程序 - 就業市場在台灣 資遣程序 離職、轉職、解雇 ... 資遣員工必須經過什麼程序? A: 依照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終止勞動契約之規定,雇主應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預告員工終止勞動契約,且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於員工被資遣10日前,雇主並應列冊通報當地的勞工 ...
被單位裁減資遣得辦理繼續參加勞保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失業勞工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而離職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被裁減資遣或依服務單位所訂自動退休辦法辦理退休,但是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老年給付的條件時,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的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