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交通法規 - 交通部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經營業務為貨櫃貨物之儲存、裝櫃、拆櫃、裝車、卸車及貨櫃貨物之 集中、分散。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得兼營下列業務一、進口、出口、轉口與保稅倉庫。
財政部關務署_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 業者管理 關稅總局九十四年八月十九日台總局徵字第0941017050號令修正. 關稅總局九十七 年四月二十三日台總局徵字第09710079511號令修正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 ...
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應以出口艙單記載者為準。 本辦法所稱貨櫃集散站(以下簡稱集散站)指經海關完. 成 登記專供貨櫃及櫃裝貨物集散倉儲之場地。 第三條集散站得由海關依職權核定或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