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民國 97年1月10日 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700602751號函訂定 一、為使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有所依據,並避免不當運用臨時人員,使其辦理之業務 ...
約聘僱人員 » 人事室 三、本府業依前開函文將任用法第26條第1項有關迴避進用規定,分別納入約聘人員 聘用契約書、約僱人員僱用契約書及臨時約聘(僱)人員契約書等範本規範,請本府各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配合辦理修正 ...
精彩過日子,日子真精采! | 公家機關約聘、約僱、約用臨時人員的差別 差別在於約聘人員有分職等職階,以專業技術人員名義聘用,並須報行政院再經銓敘部核定,列入單位總員額,依考績升等或留聘,甲等 ... 併計,並且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但無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金、結婚或生育津貼等正式人員才有的福利 ...
訂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主管機關: 人事處 發文機關: 新竹縣政府 發文日期: 100.03.16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00026172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0.03.16 主 旨: 訂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法規名稱:
C.C.S. 人事服務平台 - 約聘僱人員相關問題41~50 A53、所詢代理教師給假規定,增置教師原則上係比照長期代理教師,除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惟仍應參考當時應試時簡章所定規範內容。現行聘僱人員給假規定為,父母、養父母、配偶死亡給10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養 ...
97年度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1. 依地方制度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臺北縣準用國民年金法第 12 條關於直轄市規定,自 中華民國 97 年 10 月 1 日 生效。 《內政部 97 年 6 月 19 日 台內社字第 0970094570 號令》 2. 有關 97 年 10 月 1 日 國民年金法施行時納保對象之年齡範圍乙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有條文(外部版)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 辦法依 農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 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農會聘僱員工 (以下簡稱員工) 人事之管理,除法律另有 ...
C.C.S. 人事服務平台 - 約聘僱人員相關問題41~50 A41、參照九十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三,發給規定: 九十八年十二月份到職且於當月三十一日前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依下列規定辦理:(1) 九十八年年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1.5個月 ...
經濟部人事處 - 聘僱 - 中華民國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R.O.C.)全球資訊網 A: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進用之約聘僱人員,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期間不得超過原聘僱用期間。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應依本部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但申請機構 ... 委託代收之金融機構 、中華郵政公司或政府公款支付機關(構)者 ,得以匯款金融機構、中華郵政公司或政府公款支付機關(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