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 第二編 第二章 買賣 2-31 以儘速確定買賣交易之完成。最高法院之所以有如此見解,應係舊法第 三百六十五條期間過短,既然現在條文已經修改,則最高法院亦應變更 其見解為宜。 在此,筆者再把先前畫的瑕疵存在時點圖於下表示:
淺論不動產買賣瑕疵擔保責任(一) - 房地產大小事 - PChome 個人新聞台 一、前言隨著這些年房地產交易的熱絡,房地產的交易糾紛竟然在消費糾紛排行中名列前矛,尤其是中古屋買賣,權利瑕疵或物之瑕疵的主張更是常見,而究竟瑕疵擔保責任是什麼?買賣雙方的法律關係應如何主張呢?筆者將在這篇淺論不動產買賣瑕疵 ...
47 期學員法學研究報告 651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區別 以買賣契約為例 654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區別—以買賣契約為例 以適當闡釋民法之規定,此說為通說8。三、瑕疵擔保責任構成上之特色 相對於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有以下二大特色:
交屋後發現瑕疵 可否解約求償?購屋『瑕疵』擔保責任之範圍? | 蔣小姐房屋 理由如下:1. 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部分: 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5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所規範之解除權已經過民法 ...
有學有保祐 - 民法「物之瑕疵擔保」 - 黃河水 第三百五十五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免除)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 ...
房屋瑕疵擔保責任 - J2H 房仲交流 - J2H論壇 房屋瑕疵擔保責任 - 房仲交流 - J2H論壇 台灣|人氣|bbs|論壇|社區 ... 通常房屋瑕疵擔保大都是針對房屋漏水海砂凶宅輻射屋等等 如果妳要賣房子時,在簽訂買賣合約時有註明房子有哪些瑕疵問題(如漏水壁癌等等)買方亦可以接受這些事實的話,事後是不必負擔 ...
民法概要大綱 - 國立臺灣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民法概要 大綱 導論 民法到底在規範什麼?民法在六法全書中的定位 民法是私法的一種 民法是普通法(在此有提到「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的原則」) ...
債務不履行之精義(四) - 空大人服務電子報 確定期限之債務: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229Ⅰ)。 不確定期限之債務:經催告而未為給付者,自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229Ⅱ ... 債務不履行之精義(五) ...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 當一標的物出現瑕疵時,出賣人除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外,是. 否仍有債務 不履行責任之問題?就此問題,涉及瑕疵出現 ...
民法 - 法律諮詢家 法律諮詢家有上百位熱心的律師,免費為民法提供建議與諮詢,還可以看到民法的案件怎麼解決,法律保障你的權益,讓專業為你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