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87-91年 民國87年 【解釋字號】 釋字第444號【解釋日期】87/01/09。理由書及附件 【解釋文】 區域計畫法係為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而制定,其第二條後段謂︰「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凡符合本法立法目的之其他 ...
論王金平院長等之司法關說疑案與衍生之法律問題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1]請參見陳清秀,檢察總長沒違法,別黑白彈,中國時報,2013.12.10. [2]所稱七項缺失為:(1)濫權監聽陳榮和貪污案無關人士。(2)9月6日記者會違法公開監聽譯文。(3)8月31日晚攜監聽內容及林秀濤筆錄,向總統報告涉洩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首頁 > 認識本院 > 本院簡介 本院簡介 本院簡介 前言 中華中華民國為五權分立國家,司法權與行政、立法、考試、監察等四權分治相維。依我國憲法之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並有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98.05.22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60 號 - 聯晟法網 發文單位:司法院 解釋字號:釋 字第 660 號 解釋日期:民國 98 年 05 月 22 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憲法 第 19 條(36.01.01) 行政程序法 第 3、36 條(94.12.28)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 條(96.07.04)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 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 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 ...
聲請統一解釋 - 新聞搜尋結果
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統一解釋? - 常見問答集 聲請統一解釋,須具備以下條件: ... 就是不同審判系統的法院,在兩者間的法律見解 不同的情形下,才可以聲請統一解釋。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 司法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 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 ...
6-3-2統一解釋 - 司法院大法官 統一解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1.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 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他機關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二 章 解釋案件之審理 - mywoo 第7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 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他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