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監察院全球網歡迎頁 歡迎頁畫面設計 中文網 English 兒童網 PDA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監察院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051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電話:02-2341-3183
監察院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學理根據 [編輯] 監察院的創設,源自於孫中山 五權憲法的理論。模倣中國古代中國御史諫官制度(御史台、都察院),用來限制國會代表的民主立法力量,剝奪國會的糾察與調查權,以增強行政權 [1]。 1928年北伐完成,國民黨統一全國,開始實施五權分立。
Microsoft 案例研究:監察院 解決方案概述 機關 監察院 客戶背景 監察院: 民國四十七年監察院進駐目前的地點,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同時也接受人民陳情而進行調查、監督工作,為國家五院之ㄧ。監察委員共二十九人,一人為院長、一人副院長,平時召開監察院會議 ...
監察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監察院廳舍(原臺北州廳) 地址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東路一段2號 坐标 網站 http://www.cy.gov.tw
中華民國憲法(全文) 名 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12 月 25 日 公發布) 第 一 章 總綱 第 1 條 (國體)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 ...
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於國民大會之外,設立五院分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均為國家最高機關,彼此職權,並經憲法予以劃分,與外國三權分立制度,本不完全相同,其中何者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於五院職權之劃分並無必然之關連,憲法增修條文既未 ...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 糾舉案文 糾正 案文 彈劾案文 糾舉案文 監察統計 監察統計資料 預告統計資料發佈時間表 ... 監察院 慶績效展 影音專區 影片專區 語音專區 ...
司法院大法官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所明定。
彈劾、糾舉及糾正案行使比較表 @ 被貓撿到的幸福 :: 痞客邦 PIXNET :: http://www.cy.gov.tw/businessqa/businessqa_08.asp?bar1=12&bar2=2 監察院資料 彈劾、糾舉及糾正案行使比較表 項目 ...
公民 第二冊 第二章 - 學習加油站 公民 第二冊 第二章 一.選擇題 1.在民主法治國家中,具有制定及執行法令之權利的政治組織是指 (A)政黨 (B)政府 (C)國君 (D)國家。 {答:(B)} 2.政府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統轄權來自於何處? (A)主權者 (B)政客 (C)軍隊 (D)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