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站長:高雄瓦斯鋼瓶(桶)相關問題彙整 | 高雄報報(網路雜誌) A:依照「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第4條規定,瓦斯桶所有權為瓦斯行所有,消費者僅需支付瓦斯桶保證金,未來不再購買瓦斯時,瓦斯行應依契約第11條規定,將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