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米堤飯店賠償案例論遲延利息之給付 壹、前言 民國九十年四月間,新安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有「溪頭米堤大飯店」投保 商業火災保險,保險金額新台幣(下同)九億四千一百三十三萬三千九百元;並 附加颱風及洪水險,保險金額為火險保額之百分之八十,每一事故之自負額為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