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保險人應於每年年終時編具總報告,送監理會審議後,由監理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五條 監理會應按季編具業務監督、爭議審議及財務稽核報告,並於年終編具總報告,均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勞工退休金條例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第十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後,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 第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其適用本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應予 ...
第 19 條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台灣數位出版聯盟 Taiwan Digital Publishing Forum TDPF: 四大公協會對消保法第19條「七日鑑賞可無條件退費」的立場 7.19 UPDATE: 電視新聞報導 台北市政府引用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
消費者保護法 - 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協會 ... 六一○號,增訂第七條之一、第十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九條之一、第四十四 條之一及第四十五條之一至第四十五條 ...
消保Q&A題庫 - 消費者服務中心 A:在銀行、郵局或路邊被推銷商品而購買,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買賣,這種 ... A:應以書面方式解約,建議到郵局填寫存證信函寄送業者,不是寄送推銷東西的 ...
[第十九條]企業經營者就訪問買賣,倘與消費者有「拆封後無法 ... [第十九條]企業經營者就訪問買賣,倘與消費者有「拆封後無法辦理退貨手續」之約定,其約定已違反消保法第19 條第1 項消費者得在收受商品後7 日內行使法定解除權 ...
魏千峰律師個人網站 Q16 :雇主或工會無正當理由不與他方為團體協約協商,效果為何? A16 :依民國 100 年 5 月 1 日施行之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第 1 項:「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勞資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專長:公司法、票據法、勞工法令、公共工程、智慧財產權、消費者保護法、行政法規 ... 勞資雙方合意調整工時--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應用 劉懿嫻律師 有鑒於目前產業高度競爭及全球化,我國產業界為加強公司之競爭力,或因處理其他國外分支機構業務之需求,多有增加責任制專業人員之配置,或使部份員工24小時輪班之需要。
天秤座法律網-消費者保護法第43~46條《消費爭議之處理-申訴與調解》 -《天秤座 法律網》-個人、家庭到企業 ... 消費者保護法第43~46條《消費爭議之處理-申訴與調解》 第43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