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疑義1017】是借名登記?還是贈與?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新聞】 8名兄弟姊妹為了中正區1間30年房子對簿公堂,弟妹們認為父親當初購地蓋屋後,借名登記在大哥及二哥名下,父親死後兄弟姊妹應共同繼承房產;但法官認為,他們的父親是「父權主義者」,當年是贈與兒子,判弟妹們敗訴。
民法| 第 四 節 贈與 - mywoo|Google APPs|智慧手機|行動軟體|Android|Google 六法全書,整合法務部法規資料庫,司法院法學庫,地政法令,財稅法令 ... 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3)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15) 行政函釋(7)
民法贈與 - 相關部落格
【債權/繼承】贈與非逃避債務 - 聯晟法網 被告歐女將名下不動產以贈與為由過戶給另一被告歐夫,是否有脫產逃避債務而損害債權人之債權呢!據查得知,該不動產原先是歐夫參加住宅貸款的全國抽籤而抽中,因審查符合貸款資格,於是歐夫以其妻名義登記為所有權人。
民法| 第四節贈與 - mywoo 第408條,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 ...
贈與是可以反悔的?贈與之撤銷! - 聯晟法網 民法規定有下列情事者,得撤銷贈與: 一、民法第408條規定: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第1項)。
不肖子10年不工作父討回豪宅-《天秤座法律網》 單純贈與:民法第406條之規定,即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也就是說,當事人將自己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無條件的送給 ...
贈與他人財產, 可以要回嗎 曾永盛想到的這位被不孝兒子棄而不顧的老奶奶,在法律上可不可以把已經送給兒子的財產要回來的問題,得先從「贈與」這個法律名詞說起。贈與是我國民法債編所 ...
請問這樣要得回贈與的房子嗎?., 我爸爸三十年前把一間房子過戶給他唯 ... 請問依民法第416條第一項之規定、我們能請求返還當初贈與之房產嗎?要不對這樣的畜生、一點懲罰性都沒有?或者還有其他可以讓他領教到忤逆親上需要付出的 ...
子不扶養父可撤銷不動產贈與(100年5月6日)少年法律國語 ... 一天,黃老先生應大兒子的要求,把最有價值的連棟透天別墅贈與他,並且馬上移轉 ... 所謂「贈與契約」,依民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