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查詢 > 民事業務 >小額訴訟說明 小額訴訟說明 何謂小額訴訟? 憲法保障人民有財產權及訴訟權,也就是說,人民的財產權如果遭到侵害,而無法自行和平解決,即應由國家提供人民解決紛爭的機制,除了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仲裁人或仲裁組織的仲裁外,最重要的就是國家設立的 ...
便民服務, 最高法院 - 司法院 得向本院服務處查詢案件審理進度。 Q4 當事人 ... Q6 民事當事人聲請判決(裁定) 確定證明書。 請來函具狀 ...
司法院大法官 刑事訴訟程序之實施,應保障當事人之合法訴訟權,並兼顧被告對於裁判效力之信賴及國家刑罰權之正確行使。刑事訴訟程序中不利益於被告之合法上訴,上訴法院誤為不合法,而從程序上為駁回上訴之判決確定者,其判決固屬重大違背法令,惟既具有 ...
上訴理由 - 法律諮詢家 原問:甲乙因汽車以及債務問題,經法院判決汽車為乙所有,甲取得對乙的債權證明,而該汽車借名登記於丙的名下,但在判決前乙將汽車變賣又另購汽車 登記於丁名下 , 乙與丁為夫妻關係 , 請問甲應該再上訴何狀 , 而乙丙丁三人存在哪些法律責任呢?
中華民國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编辑]. 若當事人逾上訴期間未上訴,或判決為第三審判決時,判決確定。判決確定後 即生判決效力,而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查詢 > 民事業務 >民事徵收費用標準 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者,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以下列標準徵收費用: 未滿10萬元者 500元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 1,000元 1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 2,000元 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 3,000元 5,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
民事事件第二審與第三審調查證據認定事實職權之界限與第三審自為判決之範圍 壹、第二審與第三審對於調查證據與認定事實職權之界限 第二審為事實審,有調查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第三審為法律審, 原則上雖不得自行調查證據、認定事實,然對於第二審法院調查證據 、認定事實及適用法規是否違法,則有審查之權。
蔚理法律事務所-訴狀範例[民事上訴理由狀] 民事 上訴理由 (一) 狀 案號:八十X年度勞上字第X號 股別:團股 上訴 人 蔚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四0號四樓)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王大同(同右) 訴訟代理人 呂 榮 海律師(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四0號四樓)
壹、法律座談會 - 銘傳大學-銘傳網頁 為期妥適處理勞資爭議事件,不論其訴訟標的之金額、類別等,均應由勞工法庭辦理。是勞工法庭與其他民事庭同,宜分設辦理勞資爭議簡易程序第一審事件、其第二審事件及勞資爭議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勞工法庭,或分別指定專人辦理。
上訴駁回 - 法律諮詢家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