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 - 安和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8年家訴字第 119 號 民事判決 按扶養義務與親權行使本質不同,乃屬純義務,為強制的、無償的、無對 價的義務,更不許扶養權利人預為拋棄。兩造既係未成年子女之父母,且 均有工作所得,而未成年子女於成年以前亦確有受扶養之 ...
子女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或夫妻間之扶養義務,既係「生活保持義務」,自無須斟酌扶養義務者之給付能力 ... 子女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或夫妻間之扶養義務,既係「生活保持義務」,自無須斟酌扶養義務者之給付能力 張貼者: 2013年1月31日 下午5:08 wu huang ...
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入口網 - 便民服務 除被保險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配偶。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 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計入全家人口: 尚未涉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的"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指誰? - Yahoo ... 2010年11月20日 -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 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皆指"申請人",還是指"直系血親尊 ...
99年訴字第37號/低收入戶事件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未共同生. 活且 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 役現役。
社會救助法修法放寬一覽表 - lighthearted - 痞客邦PIXNET 將「子女已入贅或出嫁且無扶養能力可資證明者」修正為「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 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2.新增「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 ...
社會救助法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第2條, 本法所稱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 第3條, 本法 ... 三、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應徵 ...
臺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注意事項 ... 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未與單親家庭未 ...
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計算 ... - 常見問答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3、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 ... 6、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聯絡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 ...
社會救助新制各項Q&A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4.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 5.應徵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