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章條例 獎章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94年12月30日 【公布日期】民國95年1月11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二十日總統(73)華總(一)義字第034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3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十日立法院制定全文13條 ...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列表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列表 列舉了 中華民國 軍職及文職勳章、獎章(不包括各部門專業獎章)及勳刀的名稱、級別、授予要求、勳略章及頒行日期。其中軍職勳章、獎章及紀念章由 中華民國國防部 依據相關條例頒授。 中華民國國防部勳獎圖說 獎章世界 ...
服務獎章 服務獎章 釋一、 軍職轉任文職人員,如服務年資未中斷,得併資請頒服務獎章。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73.6.7(73)局參字第15091號 查依獎章條例第五條規定,凡一般公教人員連續任職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任政務職位滿五年、十年、二十年,而服務成績 ...
服務獎章獎勵金 註: 一、依「獎章條例」第五條規定,公教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 (職) 、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規定 頒給服務獎章。惟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第一點規定:「.....公
教職員服務獎章請頒 - 臺灣大學人事室 ... 本人或其遺族填具獎勵金申請表,並檢附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證書影本,以其最高等第服務獎章發給獎勵金。目前獎勵金的標準:特等14,400元、一等10,800元、二等7,200元、三等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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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公教人員依本條例第五條請頒服務獎章,在本條例 修正施行前已頒給之服務獎章,毋需繳回。 第 五 條 本條例第五條所稱任職期間,指受獎人員於各級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自初任職之當月起至離(退)職日止,其因撤職、休職、免職 ...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獎章條例 法規類別: 玖、獎懲 第 一 條 公教人員著有特殊功績、優良事蹟、優良服務成績或專業具體事蹟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頒給獎章 ...
「獎章條例」第五條修正案之評析 壹、背景 立法院黨團送交高明見、秦慧珠等四十六位委員提案,建議修正獎章條例第五條,就公務人員服務獎章之頒給,增列連續任職滿四十年或政務職務滿三十年,頒給特等服務獎章,其修正理由為公務人員命令退休為六十五歲,在公務機關任職超過 ...
服務獎章獎勵金 一、依「獎章條例」第五條規定,公教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職) 、資遣、辭職或 死亡時,依規定頒給服務獎章。惟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