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 國民小學校長應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國民小學 ... 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校長資格,除依前項各款規定辦理外,得曾任教育學.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第三十一條條文 1.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第三十一條條文. 中華民國103 年1 月22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1 號. 第三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修正總說明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修正總說明 現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係於九十一年二 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因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刪除第二條後,適 用對象僅限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為避免教育人員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中華民國102 年12 月11 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081 號令修正公布第19 條文 中華民國103 年1 月22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1 號令修正公布第31 條條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教育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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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條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經驗、才能、體能, 應與擬. 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3‧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一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3806號令修正發布第8、21、 40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六 ... 條(適用範圍). 教育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 ... 第3條(品德及教育服務能力). 教育人員之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之一及第三十四. 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條 、第九條及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 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第 10 條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所定民族藝術高級中等學校,由教育部認定之。 第 11 條. 本條例所稱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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