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 常見問答 永康市徐先生問:修正後的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及兼職所得 ,應如何扣繳?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 一、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應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繳,但獎金、津貼、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及兼職所得,給付時得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 ...
財政部賦稅署資訊網 :::103年02月06日 臺北市 20 ~ 23 ‧您是第8275543位訪客 署長簡介 賦稅署沿革 組織職掌 交通資訊 業務聯繫窗口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 租稅更公平 施政績效 財政部主管法案修訂效益 配合其他部會法案修訂效益
所得稅法 - Audits 郁欣會計師事務所 所得稅法 所得稅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第 1 條 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 2 條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 ,課徵綜合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 ...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對外國機關團體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2393-5347 一、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國內機關團體)對外國機關團體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捐贈,受贈人取得之捐贈核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11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 其他收益。
勞工退休金請領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1.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2項、第3項及第24條規定給付之課稅規定。 財政部94年3月23日台財稅字第09404519790號令 一、 雇主依 ...
(六)保險費及罰鍰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72年8月份勞工保險費繳納期限應限於10月30日屆滿,該日適逢星期日,翌日亦為國定例假日。既然各行庫停止營業無法繳費,同意將保險費繳納期限予以順延,嗣後凡類此案件,亦請比照辦理。
司法院大法官 所得稅法設有就源扣繳制度,責成特定人為扣繳義務人,就納稅義務人之所得,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在法定期限內,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及填具扣繳憑單發給納稅義務人(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五項 ...
所得稅法第14條之2、第88條及第89條修正條文 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11 號 茲修正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公布 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
檢送財政部核釋營利事業或團體會員繳納會費,應免列單申報主管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規定。 三、自100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派員參加所屬同業公會為會員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支付之教育訓練費用,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辦理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請本部各地區國稅局適時對扣繳義務人及其所屬同業公會加強宣導;至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