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 常見問答 永康市徐先生問:修正後的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及兼職所得 ,應如何扣繳?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 一、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應按全月給付總額扣繳,但獎金、津貼、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及兼職所得,給付時得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 ...
財政部賦稅署資訊網 :::103年02月06日 臺北市 20 ~ 23 ‧您是第8275543位訪客 署長簡介 賦稅署沿革 組織職掌 交通資訊 業務聯繫窗口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 租稅更公平 施政績效 財政部主管法案修訂效益 配合其他部會法案修訂效益
所得稅法-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 元富理財網---豐富、便利、超自由,業界獨創個人化金融網站 所得稅法 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細則依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其計 ...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33 條規定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其據以計提之薪資總額,係以已付薪資總額為準,所稱薪資總額之項目 ...
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 - 財政部賦稅署 營業人停業、復業、展延停業申請書 ○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 ○營業人設立事項表 四、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後涉及之公司、商業登記及都計、建管、消防等事宜部分( ...
所得稅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本法稱財產交易所得及財產交易損失,係指納稅義務人並非為經常買進、賣出之營利 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而 ...
所得稅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所得稅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12月24日【公布日期】民國103年1月8日 章節索引>> ... 2‧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6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三十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3年8月31日 -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款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以與我國政府簽訂之租稅協定中訂有互惠免稅條款或經外交換文同意互惠 ...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對外國機關團體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2393-5347 一、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國內機關團體)對外國機關團體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捐贈,受贈人取得之捐贈核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11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 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