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司法院大法官 ,是 中華民國 依照《 中華民國憲法 》於最高 司法機關 —— 司法院 中所設置,具有解釋 憲法 、統一解釋 法律 及 命令 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 ...
司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雖亦為中央、地方機關或立法院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時之最終解釋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二條固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 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 ...
權威著作精研-許宗力老師:司法權的運作與憲法---法官作為憲法之維護者 (節錄自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翁岳生教授榮退演講暨學術研討會) 一、前言 就大法官獨占違憲法律之非難、廢棄權而言,大法官作為「憲法之維護者」,誠當之無愧。但一般法院法官審理民、刑與行政訴訟案件,適用普通法律,無論是實體法或程序法,本就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司法院大法官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公佈時間, 1991/5/1. 修(發)布時間, 2005/6/10. ( 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 ...
168 號 - 司法院大法官 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 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定有明文。縱先起訴之判決,確定在後,如判決時,後 起訴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2014年9月15日 ... 第2 條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第3 條 ...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 司法院大法官 2014年9月15日 ... 第2 條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其程序除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 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第3 條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之。其人數 ...
司法院大法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1993年12月23日大法官首次就政府公債問題,於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釋字第334 ... 由於在前二部法令時期,法源規定係由「大法官會議」掌理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 ...
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的功能 - 司法院 一)大法官解釋的功能隨著民主法治的發展、民權意識的高張,近年來民意代表、政府 機關與學術界,對於落實憲政的議題均極為重視,機關或民眾對於憲法解釋或法令 ...
憲法解釋 - 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解釋. 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包括: 1.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 2.法律或命令 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3.省自治法、縣自治法、省法規及縣法規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