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性別工作平等法 》前身是台灣於 2002年 1月16日 公佈的《 兩性工作平等法 》,於 2008年 1月16日 修正更名。總則中說明此法的目的為:「為保障兩性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
金石堂網路書店-中文書籍-公務人員/高普考-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 金石堂網路書店-【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的作者與出版社書籍詳盡介紹,最新與最多的特價公務人員/高普考的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圖書,每日都有特價商品推薦是網路書店購書 ...
大法官解釋-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兩岸條例就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又就暫予收容,未明 定事由及期限,均違憲?強制出境辦法所定收容事由未經法律明確授權, 亦違憲?
大法官解釋87-91年 民國87年 【解釋字號】 釋字第444號【解釋日期】87/01/09。理由書及附件 【解釋文】 區域計畫法係為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而制定,其第二條後段謂︰「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凡符合本法立法目的之其他 ...
司法院釋字第583號|大法官會議解釋|民國 93 年 09 月 17 日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旨在保障人民得依法擔任一定 職務從事公務,國家自應建立相關制度予以規範。國家對公務員違法失職 行為應予懲罰,惟為避免對涉有違失之公務員應否予以懲戒,長期處於不 確定狀態,懲戒權於經過相當期間不行 ...
代理孕母 Surrogate Motherhood - 國際邊緣 Inter-Margins :: 建立T灣新銳文化 surrogate 禁止代理孕母,就是以國家的力量來強迫女人免費提供子宮生殖服務給男人。只要代孕工作仍然是非法犯罪的一天,女人就一天被警察與司法強迫從事無償的生殖勞動。 袋鼠宣言: 代孕者的性解放:去除代孕者的性污名、爭取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
司法院大法官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證券交易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原規定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業務範圍依該規定之立法目的及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並不包括僅提供一般性之證券投資資訊,而非以直接或間接從事個別 ...
外國法案介紹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德國 | 英國 | 日本 | 美國 概述 歐洲聯盟所發出的「框架指令」,將騷擾(harassment)界定為一種歧視,因為騷擾的目的或效果,會導致一個人的尊嚴受到侵犯,並且製造一個令人感受威嚇、被敵視 ...
【權威著作精研】論大法官解釋中的生存權_公職王司法電子報第3期 2013年1月16日 ... 從定義上來看,所謂的生存權的保障範圍,應該僅限於經濟上的生存權保障,然而 我國憲法並無明文保障「 ...
憲法位階的環境權 主張環境權者於對環境權作定義或說明時,固然未必使用統. 一的語言,但大都不離「 享受」、「擁有」、或「支配」環境等. 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