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民事事件經第二審判決確定 ,欲核發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應向哪一審法院聲請? 答: 依民事訴訟法399條第2項規定,判決確定證明書,由第一審法院付與之。但卷宗在上級法院者,由上級法院付與之。因此,如判決於第二審法院確定,卷宗尚在 ...
中華民國民事訴訟 - 维基百科 中華民國 ( 台灣 )的 民事訴訟 程序,由普通 法院 管轄 ,原則採三審三級制,其中第一、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民事訴訟法第467條)。除了常見的訴訟事件和 非訟事件 (例如 調解程序 、 督促程序 )外,廣義的民事訴訟還包括了 ...
民事訴訟法| 第 四 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訴訟代理 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者亦同。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3) 第74條 訴訟委任之終止,非通知他造,不生效力 ...
中華民國民事訴訟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 ( 台灣 )的 民事訴訟 程序,由普通 法院 管轄 ,原則採三審三級制,其中第一、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民事訴訟法第467條)。除了常見的訴訟事件和 非訟事件 (例如 調解程序 、 督促程序 )外,廣義的民事訴訟還包括了例如 仲裁 等 ...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公布日期】98.12.02 【公布機關】司法院 ... 準備程序 筆錄及行獨任審判事件之筆錄,除應記載各當事人之聲明、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對於他造之聲明、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外,法官為闡明訴訟關係,而於公開或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
便民服務措施-代撰訴訟書狀項目 【訴訟書狀之詳細內容,請逕向各地方法院聯合服務處洽詢】 民事訴訟部份 1.聲請法官迴避狀 2.聲請告知參加訴訟狀 3.委任訴訟代理人狀 4.聲請通知解除委任狀 5.聲請偕同輔佐人到場狀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首頁 · 法規公告;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監督管理辦法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民事事件扶助律師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應行注意事項 經本會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屆第二十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一、扶助律師處理受扶助之民事事件,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應依本注意事項之規定。
法源法律網 - 法學題庫 - 100 年專技高考律師第一試考題 -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1 甲向乙承租房屋,惟甲未能依約支付租金,計積欠租金新臺幣 10 萬元,關於乙對甲之租金給付請求權,以及因租金給付遲延而生之遲延利息請求權,依實務見解,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租金給付請求權及遲延利息請求權,均為 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