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 家事事件法 Author 張淑慎 Last modified by 張淑慎 Created Date 1/11/2012 2:37:00 AM ...
魏千峰律師個人網站(魏千峰律師事務所) 裁判要旨:第三審上訴係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除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之情形外,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如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第二審法院應定期先命補正;於上訴人自行委任或經 ...
精神衛生法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 ...
抗告 - 法律諮詢家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既然有抗告,保險起見,建議還是針對抗告理由遞個答辯狀吧,至於對方抗告是否會成功 ... (恕刪) 現在已移交台灣高等法院了,那答辯狀何時要交? 另不當得利的部分他已經上訴也要開程序準備廷了,那我的答辯狀要在何時遞上 ...
Animals World 動物世界 (犬): 寵物狂養狗太吵 苗栗縣動檢所、飼主割狗聲帶 - yam天空部落 吳姓女子向《蘋果》投訴,指本月四日因住院,將七個月大的愛犬馬爾濟斯「雪球」,託有養狗的美髮工作室老闆娘王麗喬飼養,不料九日接獲王婦來電指雪球太吵,怕被鄰居檢舉,問是否要割聲帶,吳女說要考慮一下,後來再致電對方已關機,猛傳簡訊 ...
健康活力、苗栗醫院 - 精神科強制住院病人權利 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病人權利及保護人義務之說明 一、精神衛生法第41條規定,嚴重病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但其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衛生局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由二位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
精神衛生法| 第 五 章 精神醫療照護業務 第35條 病人之精神醫療照護,應視其病情輕重、有無傷害危險等情事,採取之方式如下: 一、門診。二、急診。三、全日住院。四、日間留院。五、社區精神復健。六、居家治療。七、其他照護方式。前項居家治療之方式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少年及家事法院,除法律別有規定外,管轄下列第一審事件: 一、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案件。 二、家事事件法之事件。 三、其他法律規定由少年及家事法院、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家事法庭處理之事件。
健康活力、苗栗醫院- 精神科強制住院病人權利 -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審查會則應將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送達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 二、依精神衛生法第 42條 ... 聲請及抗告期間,對嚴重病人得繼續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 【回上一頁】 ...
法院辦理精神衛生法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事件參考要點 - 司法院 一、精神衛生法(下稱本法)所定聲請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事件之聲請人,依. 本 法第四十二 ....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