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規 合作社法 (民國100年06月15日修正) 第一章通則 第1條: 本法所稱合作社,謂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有限責任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章程 ...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暨臺北市政府七十七年八月十五日所訂頒之「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 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而訂定,為本校員生消費合成社之單行法規。 第二條: 本章程分行就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之組織、權責、人事管理及業務範圍 ...
員生消費合作社盈餘分配方式 - 「總裁」&「亦菲倩影」交流區--部落格 - Yahoo!奇摩部落格 員生消費合作社盈餘分配方式 分類:相關法規 2005/12/26 09:59 員生消費合作社盈餘分配方式 甲:當年業務總額毛利--累積當年每個月毛利之總和(由每年 ...
家長學苑 -- 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 第一條 臺北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健全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之組織與經營,加強學校實施合作教育,服務員生,除依合作社法及合作社法施行細則辦理外,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各級學校得依需要設置員生消費合作社(以下簡稱員生社)。
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
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 1、合作社法 2、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3、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4、合作事業獎勵規則 ... 2、學校 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3、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範 ...
簡簡單單:學校行政之合作社 - 樂多日誌 學校行政之合作社 依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臺灣省政府函頒「臺灣省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改進要點」,規定各級學校均應... 1.依合作社法 第九條規定,設立合作社應召集創立會,通過章程。 2.選舉理事、監事、組織社務會,並於一個月內,向 ...
| 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二)員生消費合作社(以下簡稱員生社):指高級中等學校教職員工依合作社法 成立之法人組織。 三、員生社經營項目: 各校得依需要設員生社,以提供校內教職員工生基本服務及辦理學校委辦業務,並以社員共同經營方式為之。員生社得經營下列業務 ...
學校合作社問題多 老師揭弊下場慘 - 教育新聞 - udn部落格 「大多數家長根本不懂合作社法,他們的權益都被犧牲了,還感謝學校開合作社服務他們的小孩,實在太好騙!」 談到自己被突如其來資遣的往事,前屏東縣萬新國中老師陳冠州仍感到忿忿不平。 去年10月,屏東縣萬新國中教
合作社章程 本社社員以本校教師、職員、工友、在學學生、約聘僱人員及專任助理為合格,其未具合作社法 ... 第十九條:本社設經理、文書、會計、司庫各一人,以由學校 教職員兼任為原則,除經理外,必要時得聘專任人員,由理事會徵得校長同意後聘任。經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