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娛樂稅 收取費用供人乘坐電動水陸兩用車,是否應課徵娛樂稅?水陸兩用車如純供為交通運輸之工具,尚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惟作為載客觀光功能,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中華民國財稅基金會 娛樂稅係向消費之顧客按其門票價格或其收費額課徵之,屬特種銷售稅,又以其課徵之時機稍縱即逝,故亦稱機會稅。娛樂稅較其他各稅不同者,其納稅義務人為出價娛樂之人,由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代徵之。
中華民國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申請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卅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八十二文建參字第 六 一五號及財政部台財稅字第八二一四八九 七五號令 ...
娛樂稅稽徵作業之研究 電 話:23949211-361 填表日期:94年12月31日 研究項目 娛樂稅稽徵作業之 研究 研究單位 及人員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的名詞或法律術語,例如何謂娛樂場所 、娛樂 ...
娛樂稅稽徵作業之研究 -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 十一、修正娛樂稅法第10條第2項及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符合 娛樂稅法第4條 .... 無怪乎,臺北市視聽歌唱業者(即俗稱KTV)曾以本法第2條各款及 臺北市娛樂稅徵收細則(現已修正為臺北市 ...
娛樂稅 - 中華民國財稅基金會 娛樂稅係向消費之顧客按其門票價格或其收費額課徵之,屬特種銷售稅,又以其課 ... 券)按應課徵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於次月十日前同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填寫娛樂稅 ... 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同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經營加持‧ 藝術加值─演藝團體經營手冊 Q45: 如果接受了政府的補助款,這部分的所得須要繳納所得稅或其他稅嗎? A45: 不是每一項科目都須課徵,須視該項補助款之科目為何,並依各補助機關之規定辦理;另外,接受補助者應負擔相關科目課稅之義務。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 中華民國文化部- 文化法規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73)文建壹 字第452號令、內政部(73)臺內民字第203321號令、教育部(73)臺社字第5105 ...
視覺藝術類補助 -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 計畫概要, 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建立臺灣美術史料主體 ... 二) 營運類:補助視覺藝術團體推動年度計畫之專職人員薪資、行政管理費、場所租金等。
娛樂稅 @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 娛樂稅屬於地方稅,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之一,現行娛樂業者除課徵 營業稅外,尚須代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