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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權業務-地權限制-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地政司網頁 ... 私有林業用地最小面積單位限制 土地法第 31 條規定,市縣地政機關於其管轄區域之土地,得斟酌地方經濟情形,依其性質及使用之種類,為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並禁止其再分割。
土地面積較少可以申請分割嗎 - Yahoo!奇摩知識+ 版主您好!共有土地依法均得依共有人的協議或法院的判決而分割,除非是屬於農地或山坡地等有最小分割面積限制的土地,才無法要求分割,但也不是沒有辦法處理!對於共有土地經共有人任一人主張分割,經協調不成者是可以聲請判決分割,對於無法 ...
建地土地分割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 補充上面先進答案 依土地法是沒辦法賣的 他有最小面積限制作分割 基本上是不能再分割了 要賣是可以要至少2/3以上比例 不想賣的人有優先購買權利問題 如上所說 由一人持有其餘的人領錢或交換其他土地是最單純的做法
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地籍測量科 公告本縣林業用地禁止分割最小面積- 資料內容 標題 公告本縣林業用地禁止分割最小面積 內容 彰化縣政府公告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日八六彰府地測字第181515號主旨:訂定本縣都市計畫保護區「林」地目及非都市土地編定為林業用地之土地最小面積 ...
65年台上字第563號|分割共有物|民國 65 年 03 月 12 日|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土地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市縣地政機關於其管轄區域之土地,得斟酌 地方經濟情形,依其性質及使用之種類,為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並禁止 其再分割,乃旨在防止土地細分,影響經濟效用。市縣地政機關為此最小 面積單位之規定,即為執行土地法 ...
田地分割面積最小限制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請問:新北市政府對於田地分割最小面積限制,是否如林業用地為0.1公頃請賜教 ... 一、新北市非都市土地範圍內編定為林業用地土地辦理分割後面積不得小於0.1公頃;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分割時,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 ...
耕地分割與農地興建農舍0.25公頃面積限制之探討 ...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惟在考量兼顧放寬農地自由買賣、維護農場經營效率,解決耕地權屬糾紛等因素下, 乃修法放寬分割後每宗耕地最小面積門檻為0.25公頃,並增列繼承、既存共有及補償 ...
解釋函令4 筆 - 歡迎光臨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 【要旨】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於轄內土地所為最小分割面積單位之限制,應以土地 使用分區而為規定。 【內容】案經本部邀集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 ...
解釋函令4 筆 - 歡迎光臨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 【內容】按土地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市縣地政機關於其管轄區內之土地,得斟酌地方 經濟情形,依其性質及使用之種類,為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並禁止其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