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籍 是指一個人屬於一個 國家 國民的 法律 資格,也是國家實行 外交 保護的依據。各國將國籍做為立法的重要內容,是從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開始的。 依血統:不論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為本國人,則子女就獲得父母一方或兩方的國籍 ...
國籍法 - 桃園縣龍潭鄉戶政事務所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國籍 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之規定。 第二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
國籍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參考各國立法趨勢,並基於男女平等的原則,將國籍取得由原始父系的血統主義改為 父母雙系的血統主義外,並將原始條文中 ...
國籍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3年5月2日 ... 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之規定。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屬中華民國國籍:
外國法案介紹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墨西哥 | 美國 | 俄羅斯 | 日本 | 德國 概述 我國「國籍法」制定於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時代,同年二月五日公布施行,其間歷經七十
國籍法 【法規名稱】 相關題庫1>>相關題庫2>> 國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95年1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95年1月27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十八年二月五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0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32920號令修正公布 ...
國籍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法案動態-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國籍法(以下簡稱本法)於十八年二月五日制定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人權意旨,維護婚姻移民者權益,並解決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實務上之 ...
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三條本法所稱無國籍人,指任何國家依該國法律,認定不屬於該國國民者。 ... 第四條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所稱於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領域內有住所, ...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 ... - 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