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教站 1、請國立台南社教館依本站所提計畫編列預算撥付。 2、本站自籌並運用社會資源。 3、向教育部及有關機關團體、社團申請補助。 4、參與活動者酌收經費。 十、督導考核: 1、辦理個別活動績效良好時,工作人員報請澎湖縣政府酌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