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暨施行細則 - 外中首頁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本細則依國民教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 ...
主任任用宜依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辦理 主任任用宜依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辦理 文:江益能老師(轉貼自全教會網站)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係依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訂定。然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對於任用並未授權教育部訂定,且明示「另以法律訂之」,此法律應指教育 ...
第1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由於這個網站的 robots.txt, 因此無法提供此結果的說明 – 瞭解詳情。
國民教育法- 教育Wiki - 學習加油站 1 國民教育法; 2 修正日期; 3 法源; 4 適用對象與責任機關; 5 國民中小學課綱與 .... 第10 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條文 @ 校長日誌 :: 隨意窩 Xuite日誌 國民教育法 1.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二五二三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二條刊總統府公報第三五一五號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八000二四七七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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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國民教育法 施行細則 ( 民國 103 年 03 月 28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國民教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 依本法第九條 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組織之遴選委員會,應在校長第一任任 期屆滿一個月前,視其辦學績效、連任或轉任意願及其他 ...
國民教育法 第三條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民國中學教育。 對於資 ... 第九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 ... 國民教育法 ... 第四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 第九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在同一學校 ...